组织结构
1. 会长:主持会务全面工作。负责促进会的整体运营和决策,为促进会的最高领导者。
2. 总策划:制定项目构思、规划、运营和风险等项目计划和实施的详细预案,提供会长决策。
3. 执行会长:负责中国地区、荷兰地区各一位,协助会长工作,负责特定领域的运营和管理。
4.秘书处:负责促进会的日常运营,包括活动策划、会员管理、财务管理等。
5. 会员部:负责会员的招募、管理和服务,包括会员的权益保障、活动的组织等。
6. 项目部:负责与其他组织和机构的合作,包括合作项目的策划、执行,教育培训等。
7.运营部:负责促进会的对外交流和宣传,包括与其他国家的文化旅游组织的交流、合作项目的推广等。
8. 专家顾问团:由行业内的专家和领导组成,为促进会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。
9.理事会:由会长、执行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、常务副会长等主要负责人组成,负责促进会的重大决策。
以上部门和团体的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。秘书处负责促进会的日常运营,其他部门和团体负责特定领域的运营和管理各一名常务副会长兼管。